根据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教社科厅函[2022]47号)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《关于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京教函[2022]609号)精神,我校组织相关院系开展了申报工作。经个人申报、院系推荐、学校专家组会议评审,确定推荐以下45项成果参评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(详见附件,排名不分先后)。现将推荐成果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23年2月6日-2月17日。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与社科处联系。
联系人:芦玮 电话:68902822
2023年2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