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 都 师 范 大 学 社 科 处
社科发[2023] 第6号
关于开展非实体性校级科研机构(人文社科类)
2022年度检查及2020年—2022年全面检查的通知
各院(系)、单位:
根据《首都师范大学非实体性校级科研机构管理办法(修订稿)》(校发〔2019〕11 号)相关要求,学校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非实体性校级科研机构(人文社科类)检查及2020—2022年全面检查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详见《首都师范大学非实体性校级科研机构名录(人文社科类)》(附件1)。
二、具体要求
1. 机构负责人填写《首都师范大学非实体性科研机构年检报告》(附件2,以下简称“年检报告”),撰写2020—2022年工作总结(附件3,以下简称“工作总结”),精炼总结机构3年突出性成果,如领导批示、政府采纳、成果获奖等,不超过800字,并同时提交证明材料电子版。2021年新成立的非实体性科研机构撰写从成立时间至2022年的工作总结,2022年新成立的非实体性科研机构仅填写本年度年检报告。
2. 科研机构挂靠院系(单位)审查年检报告及工作总结后,填写《首都师范大学非实体性校级科研机构年度工作报告汇总表》。
3. 年检报告、工作总结及证明材料、汇总表电子版由科研机构挂靠的院系(单位)统一通过办公系统于2023年4月6日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(标注“XX院(系)XX机构工作报告”);加盖公章的年检报告、工作总结及汇总表纸质版于2023年4月10日前报送社科处。
联系人:孙子涵 电话:68901452
社科处
2023年3月7日
附件:
1. 首都师范大学非实体性校级科研机构名录(人文社科类)
2. 首都师范大学非实体性科研机构年检报告
3. 首都师范大学非实体性科研机构2020—2022年工作总结
4. 首都师范大学非实体性校级科研机构年度工作报告汇总表